律师您好,几年前我帮我女儿买了一套房子,现在她自己打算另外买一套,但是我朋友说这种情况的话我女儿买的
您好,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主要是: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那么哪些房产属于二套房呢?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