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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我被别人打成轻伤,派出所已经做了笔录

我被别人打成轻伤,派出所已经做了笔录 我去娱乐场所消费,被场所的服务生用酒瓶砸伤,缝合4针伤口3厘米,现在住院近一周,我想请教律师,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对方当事人和娱乐场所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另外派出所一直没有抓人是否符合法律程序(对方交付了2000元医药费就再也没有交钱,现在医药费已经近4000,余下的都是我自己交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5678……(吉林-通化)
提问时间:2014-11-0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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