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什么程度的人身威胁可以报案?
什么程度的人身威胁可以报案? 我在淘宝网买了双鞋子(815元),收货时发现除了鞋子还有一个女士小包(收货人是我的名字),因为之前在淘宝买东西好多次超过一定的金额,卖家都会随货品一起寄些赠品,所以我以为那个是赠品,查看货品没问题回家就点确认收货了,钱由支付宝给了卖家,后来那个小包就给了朋友。收货后第四天有电话打来说是她淘宝卖家她发错了货(那个女士小包是另一个买家的)要我还给她,但是由于她态度很拽语气生硬像是我应该还给她的,我赌气就说没法还包不在我这儿,后来她就不停的打我电话,而且越来越凶,今天直接给我发了威胁和谩骂的短信,说是如果不还就让我走着瞧给我厉害。我想请问的是:1、这个包包我必须还她吗?2、她这样的威胁和谩骂要到什么程度,我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用法律保护自己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irle……(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0-12-15 2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