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此行为属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人,请教各位律师帮助!
此行为属防卫过当还是故意伤人,请教各位律师帮助! 甲与表哥及两个弟弟,还有甲表哥的两个朋友去喝酒,甲因为不胜酒力,喝高了,在席间与其表哥因为一点小事,与其表哥发生了争执口角,但没有动手,这时候,甲表哥所带来的两位朋友其中之一,(姑且称为乙) 扑过来就对甲拳打脚踢,(甲体型较小,不到170,乙身高 180左右)甲被打蒙了,且本就不是乙的对手,另外加上喝多了酒,不胜酒力,更无还手之力,他出于自保的目的,操起桌子上的啤酒瓶打向乙,结果瓶子不知是碰到了墙壁还是桌子,破碎了,于是断裂的瓶子 扎在乙的脸上,甲看乙出了一脸的血,很害怕,扔掉瓶子没有继续攻击,众人欲拉开乙,可他还是要冲上来了,殴打甲,于是甲跑到了饭店外边的街上,这时乙大喊着,我瞎了,就冲出来,拽住甲,并用手去抠甲的眼睛,甲未动手还击,只是奋力挣脱,众人在拉,乙又次冲过来 再次扯住甲,并用手去抠甲的眼睛,甲仍未动手还击,最后,120来,把乙弄到车上拉走治伤,甲于110到来之前,出逃。。
1 我想问的是,这个情况下,,乙先动手殴打甲,并且是无缘由的,甲 在明知不敌、 被迫无奈下 出手伤了他,能否算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
2,请高人指点下,如果乙的脸部受伤严重,或者一眼盲了, 甲要承担什么后果,如果自首会怎么判,判几年。如果他的脸是轻伤,或者轻微伤,又该如何判。
3 这个案子如果不请律师,能否由甲自行辩护,辩成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几率有多大, 期盼专业人士能给予解答,谢谢你们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OI123(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09-04-02 1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