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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问题

债务问题 我以个人名义接了个广告印刷的活儿,但是那个公司必须对公转账。我就从网上找了个公司,他们说可

以用他们的公司对公转账,但是必须在他们那里做一些活儿。所以我就将这笔总额7万元的活分给他们做

了1.2万,另外我以个人的名誉提前支付了本次的制作费用和增值税票钱共计18600元。

现在我接活的公司已经将总额7万的款项打给了这个公司,现在这个公司的业务员不想给我了,一口咬定这笔7万的活儿是他做的,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1、由于做活的公司已经收到了全部7万元的印刷品了,所以他们不想参与我个人讨债的事情。只提供了电子转账单据。
2、我个人保留了个人提前转账的18600元的单据。


请问律师我可以个人的名誉可以起诉吗?
应该在那个管辖地起诉?大致费用有哪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eiqua……(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4-11-05 11:44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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