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起重机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配套件质量问题,责任应该谁负责?
起重机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配套件质量问题,责任应该谁负责? 生产特种设备起重机的企业(需要许可证),产品已经给用户安装使用,技术监督局也已经验收合格。在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是供应部负责采购的配套件有问题,如三马葫芦、新大力电机、青岛小厂的减速机),企业没有及时去售后服务,也没有及时责成配套厂家去维修,因此用户自己决定罚该企业一大笔货款,而该企业把用户的罚款让本企业相关的生产管理人员承担有法可依吗?是否应该通过技术监督局鉴定责任?若找责任人是否应该是该企业供应人员和配套厂家负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6163……(山东-潍坊)
提问时间:2014-11-03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