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紧急求助!
紧急求助! 各位律师好,我第一次帮残疾人打官司,请多多指点。我的当事人是原告,于2010年12月10日星期五收到法院催交诉讼费用580元的通知(立案时法院让先办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我于12月13日就向法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因为我的当事人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三款免交诉讼费用的条件。法院当天下午就通知我次日到法院去。
14日上午法院说:“你的案子要是不上诉就可免交诉讼费,如果上诉就得交580元诉讼费,否则逾期按撤诉处理。”我说我还不知道判决结果,怎能决定是否上诉。之后法院让我看了判决书是驳回起诉,我当即表示要上诉,并签了字。法院说上诉那就得先交580元诉讼费。我说我昨天已交了《司法救助申请》。法院说那可能没有批。我说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司法救助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向当事人书面说明理由。”最后法院在我没交诉讼费的情况下,还是把判决书给了我。根据判决书我将在15日之内提起上诉。我现在急需紧急求助的问题是:
1、 法院说:“你的案子要是不上诉就可免交诉讼费,如果上诉就得交580元诉讼费,否则逾期按撤诉处理。”这话是否有法律依据?
2、 法院在我没交诉讼费的情况下,还是把判决书给了我,是否还存在逾期不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的问题?是否会影响我继续上诉?
明天将是最后期限了,请好心律师帮我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gbcgh(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0-12-1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