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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和政府打官司?有哪些胜诉的把握?

可否和政府打官司?有哪些胜诉的把握? 江苏省如东县原洋口乡政府用假开发区和我签订合同骗我投资,合同签订后又不履行合同条款,造成我投资百万后却无法经营,以致倾家荡产,全家陷入困境。15年不停的申诉又不处理,现镇政府又要强制中止合同收回土地。
事情经过:
95年前,我在江西经营一家化工厂,个人积累了百万资产。1995年,家乡(当时叫洋口乡)乡政府搞一开发区,称为“国家黄淮海开发洋口项目区”,开发区的规模有近1000亩。乡政府三番五次强烈邀请我回乡参加开发。抱着为振兴家乡经济回乡大展宏图的满腔热忱回乡与乡政府签订了名为《关于开发区经济开发和经营管理的承包协议书》。合同签订后,我立即去江西把很红火的化工厂处理了。可是从江西回来后一看,订在我合同内的面积又被乡村两级分别承包给了他人。我就去找当时的乡政府交涉此事,乡政府说政府会支持我的合法权益的。让我先把可以开发的面积先开发起来,边开发边调节处理被占的土地问题。说这样一边可以看看我的开发实力,一边可以让他们有时间处理协调有关问题,这样就会两不误。为了顾全开发大局,我也只好同意。先后投资了110多万元先行开发建设了140亩荒地为精养鱼场。
可谁知所谓的开发区竟然是个极大的个骗局。当时乡政府利用这片土地成立所谓开发区就是为了骗取国家开发资金,而国家下拨的开发资金也不知去向,听有人反映说,大部分资金都被挪用于几个乡镇企业,当时的乡干部就是通过这些企业中饱私囊的,实际用于所谓开发区的资金寥寥无几,开发区的开发也就形同虚设。
15年来我的实际问题未能解决,倒是见识了这个所谓开发区的祸国殃民的事实:
以这个开发区为名,欺骗了国家
几经周折私下了解,当时的乡政府以这个开发区为名,先后三次骗取了国家开发资金达三千多万,实际用于该开发区的资金却聊聊无几。其他资金也不知去向。
以这个开发区为名,欺骗了百姓
当时的乡政府大造开发舆论,到处竖立了开发的宣传牌。极力夸大开发区建成后给百信带来的好处和收益。老百姓就是在这样的宣传舆论下,被政府拿走了近1000亩土地,搞起了这么一个虚假的开发区。政府根本没有对老百姓进行利益承诺兑现,导致老百姓仇视开发区,仇视我们这些承包人,直至现今还在与我们闹事。
也因为这个开发区,骗垮了我一生
因为这个开发区我耗尽了多年积累的百万资产,且借了许多外债。在这个15年当中,家庭也因此被弄的倾家荡产,前妻为此离婚,后妻为此郁闷成疾,得了乳腺癌也要乞求岳父在外借钱治疗。二女儿上初中时,因家庭贫困,被老师诬陷偷人家铅笔,孩子想不开差点上吊自杀;两个女儿学习成绩一直很好,也为此事连高中也没有钱去上,只好停学,为了要继续上学积攒学费,自己到工厂去打工了一年,一个16岁的女孩每天做16个小时的工。上学期间,因家庭贫困,两个孩子常常连饭都吃不饱。孩子只得在附近饭店洗碗挣钱补贴学习费用;家里七十多的老父母病了,身为人子的我却无钱帮助治疗,老人望着我流泪,我望着老人心里流血…借的朋友的债务也不能偿还,被人家背后骂赖皮都骂透了…..我之所以忍受着这么大的苦难,是仍然期待着政府处理我的事情。可目前却等来了镇政府以我合同到期了为由,要回避事实,强行终止我的合同和收回我投资开发的土地。全然不顾我和我一家老小的生计、死活。下面就以合同事实来说话。
合同上乡镇政府的过错显而易见,铁的事实不容狡辩
一,从合同的名称、开头序文以及第二、三、四条和十二条,都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开发区的开发承包和管理合同。可实事证明,这是乡政府的一个假开发区,因为我现今才知道一个乡政府是无权从老百姓手上拿去千亩土地做开发区的。写的这些内容也不难看出,当时的乡政府从与我做合同时就设有圈套,骗取了我对政府公信度的信任。政府利用假开发区诱我投资失误。政府的假开发区是根本的过错,是引起我灾难的根本原因,也是为什么15年没人处理事情的根本原因;
二,合同上明确的土地开发面积,我一直未能如数得到---合同的第一条,明确了我的“土地开发面积是183.29亩,地界范围是13组中部和14组全部,另外加上其他未用土地的承包开发权”,可我只拿到了14组全部,而13组中部的70亩和其他未用土地部分的120亩,都分别由政府和村里给了他人,我至今也没拿到土地的面积达190亩;导致我无法按时按计划实施开发而蒙受了重大损失;政府不交土地是合同的根本过错
三,合同明确“乙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每年必须向甲方上交土地使用费”,事实上至今一直未给我核发土地使用证。而正因为土地没拿全和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原因,无人也无法计算我该交多少承包费。,造成我无法履行合同。如今居然说我没有上交承包费,完全是别有用心的歪曲事实。
四,政府方承诺的开发区的路桥水电建设更是无从谈起了---开发初期,连饮用水都要用板车去两公里外农户家中拉。
五,合同第十一条,当时,我们与政府说好的外商投资,是指外省外地商人的投资,(95年我们这里还没有什么外国商人),可现在有的官员却篡改事实,狡辩成外国商人投资,一口否认了延长50年合同期,并以此作为收回我合同的重要理由;造成了我与江西和湖南外省商人签订的合同的重大损失;
六,政府方许我管理这个开发区的承诺,更成了南柯一梦!其实就是当初骗我回来的幌子,真是可恶之极!
以上事实,完全说明了签定合同的政府一系列的重大错误才导致这份合同一直都未能顺利履行。且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和经济双重损失。既然合同都未能履行,何来到期之说?15年来,我一直不厌其烦地找各级部门和不计其数的领导反映问题,却一直都没有任何部门任何领导给予解决。为什么我找了15年了,始终没一个人出面处理?
我总相信共产党政府总有一天会解决好我的问题的。
但我翘首以盼的结果却变成了镇政府公然无视严重问题的存在,于我的合法利益全然不顾,居然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的找出合同到期的借口,收回我的渔场,把我逼上了绝路。我的青春年华(由33岁时的风华正茂变成了现在的年近半百了)、我的理想事业、我的百万资产,我的全家幸福….全因此而葬送了!
(合同扫描件复制不上)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smfh(江苏-南通)
提问时间:2010-12-15 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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