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向国土局购卖的国有土地长期13年不交付可以追究责任吗?

向国土局购卖的国有土地长期13年不交付可以追究责任吗? 向国土局购卖的国有土地长期13年不交付可以追究责任吗?2002年4月向国土局购买的土地当时签了草签合同,开了发票,2014年9月才通知去签正式合同办土地证,因我已77岁。现要求把名字改成儿子的名字(当时钱是儿子拿出的),也就是让儿子去签正式合同,土地局不允许,说市里只许加入儿子的名字,不允许我退出,并且还要我女儿来签字(我还有一女儿)需要吗?现在如果办成我的名字,再赠予儿子收费和买卖一样,可能要花一二十万,如果十年前办的话可能一两万就办了,由于国土局长期13年不交付给我们造成了损失可追究其责任吗?这13年建房成本差距也十分大,经济损失可追究吗?我想最好现在一次就把名字改成儿子的,怎么跟他们交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46439……(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4-11-02 11:02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