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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几年前和人合伙开了1个店,投资和分红均为5:5

律师你好,我于几年前和人合伙开了1个店,投资和分红均为5:5 律师你好,我于几年前和人合伙开了1个店,投资和分红均为5:5,分红每天结清,因之前投资资金不够就有像他借,利息1分,每月还利息(基本都关费用过去。不打就要负法律责任。我想是骗子。要怎样处理这个问题呢、08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这种情况我能否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起、止日期如何界定?如何理解“1.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4-11-01 12: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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