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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没有规定过的费用是否应该收取

合同中没有规定过的费用是否应该收取 我是一位服装商场的经营业户,商场和我们签的经营租赁合同中只规定了物业费和自己用电的费用,但现在突然下达了要收取采暖费和公用水费,请问这个收费合理吗? 在他们商场的招商广告中明确写着免采暖费免公用电梯费水费等5项优惠政策.我们几千业户去找过商场,但他们说广告上有最终解释权归商场所有的字样,目前还没有给我们答复.
  我觉得应该按合同上写的交费,再说了 商场供暖供水主要是服务于顾客是一种公用设施,我们不是唯一的受益人,再交纳了物业管理费后不应该承担其他公用费用吧
  谢谢您,麻烦您帮我解答下,商场增加收费是不是合理的,我们该不该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舞树(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0-12-14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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