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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没收大功率电器的问题

学校没收大功率电器的问题 学校没收大功率电器
有律师回复 “ 学校的做法是合理的,是加强安全管理所必需的,只要学校认为有安全隐患的物品都有权予以没收或要求作无害化处理。对于你而言,应该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我想问一下几点,1、到底学校不是权力机关,有没有的权力?
2、是不是单位规定的规则都有效,比如中小学校不让带手机,否则没收,这种不会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也能没收?
3、如果是合格产品大功率电器,还能认为是 妨害公共安全的物品,并没收吗?
4、没收东西是否有义务通知物品所有者,或是必须所有者在场?
5、对于没收了物品不还,经济损失谁来承担?
6、没收物品一段时间后归还,却失去物品时效性,比如冬天没收电热毯夏天归还,夏天用不到了,又比如现在没收手机三年后归还,手机功能落伍了,怎么办,谁来承担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taon……(陕西)
提问时间:2010-12-14 17: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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