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老师把学生的脸打烂了应付什么样的责任
老师把学生的脸打烂了应付什么样的责任 我的女儿六岁了,刚上一年级,成绩好胆小,在2010年12月13日上午第四节数学课时,老师出的题在黑板上让同学们做,老师说:‘谁先做完就可以下课休息去吃饭’,还有十几分钟就要下课了。这时我的女儿做完了,开始有十几个学生先做完,跑去了二年级的讲台上去叫老师,(二年级和一年级的教室相邻,二年级老师正在跟学生讲试卷,这时我的女儿正好站在二年级的教室门边,老师就用教棍赶孩子,别的孩子都跑掉了,我的孩子年龄小胆小跑到后面,二年级的老师就用教棍把我女儿右脸,眼睛下面打了大概有两厘米宽五厘米长肿块出来,嘴唇有一颗米那么大一处伤,出血了。左脸颊耳朵下面到下颚处大概有五厘米长两条血口子,孩子放学回家是被我发现了,就直哭,嘴疼没办法吃饭,马上打电话问班主任的情况,向校长问是哪位老师,班主任和数学老师都来了。而打我女儿的那位老师校长叫他才来,还理直气壮的说:‘她跑到我的教室里来,我赶她们不小心碰到的,不是有意的。为什么那么多的孩子都没打?而我的孩子两边脸都被打烂。下午我自己把孩子带去检查的,没有伤到大脑和耳朵,晚上我把检查的单子交给校长,校长说各打五十大板,数学老师付一半,打人的老师付一半,我听了这话就没有要钱,为什么数学老师要受到处罚,这不是成心整我吗?我该怎么办?如果告教育局的话,数学老师说他三年没法评职称,严重的话数学老师就要下岗,我好为难呀。该怎么办?请赐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为梦想112……(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0-12-14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