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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生育保险没有连续缴满十个月,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应该发放工资?

生育保险没有连续缴满十个月,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应该发放工资? 辽宁地区规定,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满十个月才能享受生育津贴,因为在外省工作缴纳了五年的生育保险,回辽宁后工作不到十个月生的孩子,不能享受生育津贴,那么休产假期间,企业是否应该足额发放工资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uly19……(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10-30 10: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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