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与父母共同拥有房产权,要求法院分割时是否按出资比例进行
与父母共同拥有房产权,要求法院分割时是否按出资比例进行 我与父母在2000年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首付款9万,装修13万,其中我父母出资12万,我出资10万,房产证上载明系我们三人共同拥有但未记载权益比例。之后14年里我个人全额支付了剩余的33万贷款本金及18万的贷款利息。现如果要求法院分割财产,是否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割,还是简单均分?我有全部付款凭证及装修发票等证据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amesw……(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4-10-30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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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有,一般是均分 ,但会考虑出资因素
追问:感谢回复!如何理解您说的“但会考虑出资因素”?是否理解为不会完全均分,但也不会完全按照出资比例,那么一般会怎么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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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系家庭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性质,你与父母三人所占有的份额是均等的,应当平均分割。
追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请问这个意见是否依然有效?若失效,则应参考哪种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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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共同共有,平均分割。
以上仅为依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出的初步的、我自己的个人见解。
如果需要聘请律师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我。
追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请问这个意见是否依然有效?若失效,则应参考哪种条文?
回答:如果需要这么详细的咨询,你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会结合你的情况,结合现行法规及司法实践,给你详细的分析。或者,你自己可以考虑到法学院进修一下。
追问:我只是担心等我从法学院进修出来后会影响你的工作。
我提问,你能够/愿意回答就回答,何必如此说话呢?
回答:我个人认为,你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如果因为你懂法了,就影响了我的工作,那全社会的纠纷,得有多少和你有关啊?所以说,如果是这个原因,你完全不必担心,能够/愿意去法学院进修,就去进修。
我只是根据你的问题,作出了答复,就是说,你如果需要这样详细的咨询,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到律师事务所咨询;二是到法学院进修。为什么你有“何必如此说话呢”的疑问呢?我想你可能是误会了。
你这种追问,一般很少有律师愿意在网上给你详细的解答,我只是帮助你指明了这一点,并且给了你可行的建议,即到律师事务所咨询或到法学院进修,为什么反遭到你的诘问呢?
不管怎么说,还是祝你早日解决你的疑问。
追问:好吧,也许是我误会了,因为在咨询专业人士问题的时候,比如网上问医,一般的回答是“具体找医生详细了解”,而没有说“考虑去医学院进修一下”,这有明显的讽刺意味。也许这是你说话的风格,但至少我个人是听了不舒服的。不管怎样,感谢你的回复,也祝你事业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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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析产,按对财产的贡献分,以货币出资购得,则按实际出资比例分割。
追问:呵呵,现在基本两种意见,有认为均分的,看来没有统一说法。有没有实际案例可以提供参考?
回答:有。网上自行搜索分家析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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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有,一般是均分
追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请问这个意见是否依然有效?若失效,则应参考哪种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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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属于分家析产,法院会实际考虑对财产的贡献、出资等方面,划分具体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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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平分,出资法官会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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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属于共同拥有,按均分处理。
追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请问这个意见是否依然有效?若失效,则应参考哪种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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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系家庭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共同共有性质,你与父母三人所占有的份额是均等的,应当平均分割。但不排除按照实际出资比例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