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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 我于2010年2月份租了一套房屋,签了2年半的合同,房租为一年一交。合同第六条:在租房期内不得涨房租。本合同一式2份,我在房东那一份合同末尾备注了:有特殊情况双方可终止合同,提前一月告知。现在房东要求涨房租,理由是我在他那份合同上注明了有特殊情况可终止合同,不涨房租就要求我退还房屋。房东的理由正当吗?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蒋倩(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12-14 13:00
110网律师
2010年12月14日 13时08分
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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