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计生问题

计生问题 我是以买房入户将户口迁到了东莞,属于居民户口,只能生育一胎,生二胎就属于超生,去年有生了二胎,但小孩户口没入在这里,上在老家了,老家也有征收社会抚养费,请问东莞这边的罚款我还要交吗?不是有说,一事不二罚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刘刘刘刘(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0-12-14 11:15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