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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因二房东方面原因无法继续居住,是否能够追回已交剩余的房租和押金?

因二房东方面原因无法继续居住,是否能够追回已交剩余的房租和押金? 合约中约定如不续租需要提前半个月说明,否则不退押金,但是目前是因为二房东与房东之间的合约,二房东违约,到时我无法居住,我是否能向二房东追回剩余的租金和押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eixia……(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4-10-28 20:3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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