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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入内拿走他人身份证和其他物品算偷窃吗

未经他人允许,私自入内拿走他人身份证和其他物品算偷窃吗 男方的前女朋友,相恋六年,同居4年,最终因为女方嫌弃男方没钱为由结束双方情侣关系,分手后,男方把之前同居的共同财产给了女方,后女方提出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6万元,未果,经常到男方家里骚扰,在未经男方允许的情况下,私自拿走男方身份证和其他物品,女方的这种行为属于偷窃吗?女方的这种行为严重影响到了男方和现任女友的私生活,这样又算不算骚扰?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66763……(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4-10-28 09:2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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