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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关于竞业协议

关于竞业协议 我是机械制造企业的高级技术人员,两年前与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其中规定1年内不得在竞业工作,并在离职后一个月内赔偿前一年工资的20%作为补偿。今年四月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在一个月内未收到公司的补偿款,后在同行业另一公司供职。但超过一个月后我收到了相当于补偿款项的一笔钱。但未去确认是否由前公司付出。我想知道的是:1,这笔钱如是前公司付出的是否可以认定为补偿款?竞业协议是否还有效2,如果现在前公司要追究我的违约责任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nlian……(上海)
提问时间:2010-12-14 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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