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妹在上海青浦出了交通事故死亡,年龄26岁,有1个3岁多的女儿
死者的近亲属可以主张相关赔偿,个案中的权利人包括死者的丈夫、女儿以及死者的父母,对于赔偿款在没有特别的约定下,一般会平均予以分割。
你好,建议找律师代理,律师费是由肇事方承担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