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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事发多就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事发多就才可以做伤残鉴定? 受伤家属已经没有继续为病人治疗的能力,欠债已经高达20万元人民币,瘴事方至今不出医疗费用,声称其有车险,由保险公司赔偿,至尽没有看到保险公司的人的面,法院也依托在托,请朋友们提出宝贵合理的建议。。。。。。。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建挺(山西-运城)
提问时间:2010-12-13 21: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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