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前政府应该做什么?
这是要按照当地政策办理的
你好,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具体时间要结合当地政策。
你好,可以向土地局咨询了解情况。
依照法律规定,政府拆迁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地拆迁决定,并予以公告。
在我国当前社会,拆迁时存在暴力拆迁、野蛮拆迁,不补偿、少补偿等诸多现象,。这些官方行为都是错误的。
政府趁着你们不在直接拿机子挖掉你们房子的做法也是违法的行为,应当得到法律的制止。
建议你们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你们的合法权益,这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电话联系。我们可以帮助你们!
可以咨询公告的发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