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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个人财产  赔偿

个人财产  赔偿 本人一台笔记本电脑 借给公司领导  他将我电脑内屏损坏(内屏碎了,原装售价2050) 交涉几次  他一直再拖 从11月初拖到现在  昨天又说本月27号我可以那到电脑  现在  我已不再那家公司做事 又加上大学刚毕业没有社会经验 很头疼  请问王律师:第一:27号他拿着我的电脑消失怎么办  第二:27号他还是不赔   我该怎样 通过  法律途径  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十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hg198……(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0-12-13 09:5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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