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
第一次手术导致重新第二次手术(不同医院)可赔偿多少?
第一次手术导致重新第二次手术(不同医院)可赔偿多少? 我亲戚在县人民医院检查并做了子宫全切手术,出院后三天发现有漏尿并伴随着肚子剧烈的疼痛,而后去找主刀问清楚,医生推脱说因手术的缝合线断了才会这样,并插入引流袋,叫其回家,一个月后在来。其回家了后肚子剧烈疼痛难以忍受,家人把其送到市医院,检查发现膀胱有两个漏口,需做二次手术,出院后出现身体虚弱、腰痛的情况,像这样可以做医疗鉴定吗?并且可以赔偿多少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赵小妙(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0-12-12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