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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  用刀子至人轻微伤!

打架  用刀子至人轻微伤! 11.30日我和朋友把一个人打了。一怒之下我拿刀子砍了他一下!之后就被带到派出所!留下了资料!交了2000押金我就出来了!然后带他去医治!伤势不严重!另外又花费了1000!之后由于他要求过分!我就回老家了!就没在赔偿!我这样算是逃犯吗?我会有什么后果?警察会找到家里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nV9804(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0-12-12 16:4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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