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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一块宅基地,两家都要用

一块宅基地,两家都要用 村民甲与村民乙是同一集体组织同一大队同一小队的成员,住前后院。后院的乙持2006年县房管所核发的《村镇房产证》,该证将其院前的空地划入其使用范围,档案里有大队的盖章没有小队盖章。前院的甲持有2003年小队、大队均盖章同意其使用房后空地(与乙院前空地为同一块)书面材料,没有任何证。现因使用权归属发生激烈的冲突。请问:谁应使用该地?法律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dntr(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08-09-15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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