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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的,以前未婚生育1个女儿,后来分手后,又和1位布依族青年结婚

我是重庆的,以前未婚生育1个女儿,后来分手后,又和1位布依族青年结婚 我是重庆的,以前未婚生育1个女儿,后来分手后,又和1位布依族青年结婚,生育儿子1个,因为那边政府规定生育2个子的要求强制性结扎,请问政府如果强硬行拉去做结扎手术的,可以告他吗,因为结扎手术会带来很多并发症,所以我们都愿意避孕而不愿意结扎,再加上我两次都是破腹产,比较差身体,而且镇政府也不敢保证我们做了不会有其他影响,也怕以后万1没带起,想再生,会造成对我们女性的伤害。也怕麻烦,毕竟手术不管大小,都是痛嘛,或则如果要做,我们是否可以要求镇府给我们出手续,保证我们以后结扎了不受影响,不会珍加任何因为结扎而生的病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重庆)
提问时间:2014-10-20 00: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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