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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被人打致轻伤,当时派出所协调处理结案,现在能不能重新翻案处理

被人打致轻伤,当时派出所协调处理结案,现在能不能重新翻案处理 眼角下的皮肤被别人打2.5厘米的裂口,缝了4针,当时在派出所协调对方赔了2千多(因为对方家庭条件差,就没有让他多赔。),并在派出所民警要求下写了收对方赔偿2千多元,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当时是我朋友陪我去处理的,家里人不知道,后来家人知道以后坚决不同意我我的做法,请问这种情况下还能翻案处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ulake(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4-10-18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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