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我朋友家的一个房子,在1999年的时候卖给一个亲戚,当时的市场价可以卖到4.2万元,考虑到是亲戚,只卖了4万元。给钥匙的时候买方给了 2万,并答应其余2万于当年年底付清,双方没签合同,并且每办理过户手续(那个房子是动迁房,要5年后才能办过户)。可是买方以没钱为理由直到现在那2万还没给。现在房子升值了,买方可否要求买方按现在价钱付其余房款?(如:现在房子价值6万,可否要求买方付4万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TE3495(辽宁-本溪)
提问时间:2010-12-11 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