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关于未登记婚姻写离婚协议的问题。

关于未登记婚姻写离婚协议的问题。 尊敬的各位法律界专业人士您们好,对您在百忙之中的打扰,我深表歉意。我与女方于2009年经人介绍在农村订婚,同年8月,在家中举行了婚礼,并办了酒席。但并未到民政局作婚姻登记。婚后感情一直不好。2010年6月,我与她婚后育一女。由于感情存在严重缺陷,我们意识到双方不能继续生活在一起。试图解除“婚姻”关系。请教尊敬的律师们,我们在未登记结婚以及共同生活并有生育,这种关系在法律上该如何拟定?假设我们要拟订一份“离婚协议书”。是否应该以“离婚协议书”命名?我们离婚的时候是否存在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是否应按照离婚法执行还是可以由双方协商?特请教各位,望能指点迷津。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gV6906()
提问时间:2010-12-10 17:2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