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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这样的警察多了,社会还会稳定吗?

这样的警察多了,社会还会稳定吗? 您们好;
    我是浙江省安吉县梅溪镇梅溪村人,(李晓炎13511229432)我们与镇政府下面的临港开发区关于拆迁安置建房地基的纠纷,现除一车家具损坏没送回外,临港开发区巳基本履行了当初协议,由于政府相关负责人明确拒绝承担警察所做出的一切行为,现在安吉县公安局又不正面回答,我们上访到湖州市公安局,可看到回复的内容显然是与安吉县公安局一样的,恳求您们作为法制方面的专家,请您们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判和监督相关联的警察,他们这些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法律程序,盼望能得到您们的指导和帮助。
     事情原由是,我们与临港开发区签了征用拆迁安置协议,按照协议要求,是需要临港开发区统一在安置区安排新的地基给我们建房,到我们要求建房时,他们又以各种理由不安排地基给我们建房,我们与他们多次交涉无结果,相关负责人还说政府与老百姓签的协议很多,不可能样样都算数,由于我们的房屋被拆了,很多家具没地方放,就堆在拆迁的地面上,他们要我们搬掉,我们要求临港开发区相关人员给予我们书面说明,为什么不安排地基给我们 ,或者,出具法院文书说我们违法了,否则,我们拒绝他们搬我们的家具,后来他们不仅书面说明不出,还叫来公安、城管及临港开发区全部人员,要强行搬我们的家具,事情是他们自己违约了不说,还上门来寻衅滋事逞强耍横,临港开发区只不过是镇政府下面的一个部门,是谁赋予他们强制执法权的,他们有强制执法权吗?况且,他们还是纠纷的当事一方,就更没有资格动手强行拉走拆迁户的家具,如果在这样的状况下也被他们公安局认为既有资格又合法的话,哪我们国家的法院也好关门了,不是吗?哪还要法院不是多此一举,他们警察积极协助他们参与其中,他们的所作所为不违法,还用得着找人来为他们说好话,阻止我们上访投诉吗?还用得着事后在网络问政平台上编造谎言欺骗公众吗?没有强制执法权的临港开发区人员,他们明目张胆强行搬我们的家具是不是一种抢劫行为,一车家具被他们强行拉走至今不知去向,这种行为跟抢劫有什么区别,所以我妹妹她们当时不让搬,并与临港开发区人员发生了拉扯,临港开发区刘长明跟几个女的将我小妹妹按在地上,这些证据我们的邻居都拍有照片保存着,我二妹上去推她们,警察就上来几个人一句话不说就强行抓人,这还有天理吗?他们警察对上门来寻衅滋事者视而不见,却对维护自己正当合法权益的受害者使用暴力,更何况,公安部早有禁令;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事后,我们在县公安局局长信箱和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公安局网络发言人说一切程序合法,说是接到报警,在月亮山安置区有人打架才出警的,可事实是,临港开发区的人员来时,他们警察早就等在公路上了,这种说法太可笑了,如果真是象他们说的接到报警才出警的,那警察来了为什么不直接到现场,而是等在那里呢?这也太有失常理了吧?老百姓不是瞎子都看在眼里,这种掩耳盗铃的说法站的住脚吗?是不是以后有哪个单位、公司或个人与别人签订了协议不想履行合同了,是不是都可以来请他们警察强制摆平,如有抗议就可强制拘留,那么国家还用颁布合同法是不是多此一举呢?况且,也让法院省去很多案件的诉讼审理,更让国家也节省很多人力、物力、财力,如果这样也可以行若无事的话,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岂不是都可以作废了吗?他们警察可以无视公民最基本的人权和财产权利吗?对维护正当合法财物不被抢劫的受害者以《治安管理处罚法》采取拘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更是闻所未闻,难道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哪条哪款规定,违约者为达到目的可以要求警方配合,对受害方的合法财物有权强行拉走,财物的合法持有者不得有异议,更不得反抗,否则,警察就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X条X款给予处罚,可查来查去也查不到可以拘留受害人(12天)的依据,警察作为法律的执行者,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在亵渎法律、践踏人权?难道在他们眼里依法行政,依法执法只是一句口号吗?
      我们国家那部法律法规赋予警察这些特权,可以不问是非,可以不问情由,上来一句话不说就强行抓人的,身为执法者知法犯法,违规违法拘禁受害者,还不让去探视,致受害者家人骨折了,还强行扣留在派出所长达8个多小时,致受害者疼痛难忍还不让去医院,事后不管不问不说,还要求我们提供当时警察暴力执法的现场视频照片,这还有天理吗?他们当时带有执法仪在拍摄,如果当时他们警察没有暴力行为,那就请他们警察提供当时的证据,他们还强行扣留受害者手镯作要挟,梅溪派出所所长还威胁说,不交罚款手镯就别想拿走,他们强行无理非法抓人,致受害人父亲精神失常,事后被杭州省立同德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种种行为象是人民警察应该做的事吗?身为警察作为执法者,理应站在公平、公正的执法立场上针对事而不针对人,他们视公安部的禁令如废纸,积极协助没有强制执法权的临港开发区人员上门来寻衅滋事,他们凭什么说一切程序合法?就凭他们是警察吗?是警察就可以胡作非为吗?这样的警察多了社会还会稳定吗?这种肆意践踏老百姓合法权益的警察却得到有关部门领导的庇护,叫我们老百姓怎么能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这种违法违纪肆意剥夺公民正当合法权益和人身自由的行为是极其恶劣的,也更充分说明了相关警察不是以人民警察的身份出现在现场,明显是以政府有关部门的保安或打手身份,否则,他们的种种行为只有身为保安或打手身份才能解释的通,作为人民警察怎么会做出这些事来,警察二个字是代表正义的,是维护社会治安制止寻衅滋事的执法者,可他们却充当了不该充当的角色,他们警察都不遵纪叫老百姓怎么守法,这种无理暴力的行径极大地损害了人民警察在老百姓心目中的位置,更污辱了人民警察这个光荣而神圣称呼。事后还刻意去隐瞒事实的真相,刻意将事情颠倒黑白,这种行为是在赤裸裸的藐视法律,将法律法规肆意玩弄于股掌之间,把法律法规视为“治人的工具”,对自己有利时就给你讲法律,对自己不利时将法律法规丢在一边,身为执法者理应是遵纪守法的楷模,更应该在广大老百姓面前起到表率作用,这样才能更好的督促教育老百姓自觉守法。作为执法者更要有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勇气,明知错了还要刻意去隐瞒,明知错了还要去弄虚作假,错了却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更正,更何况现在他们还耍起一种无赖的做法,我想请律师打官司,咨询了几位当地律师,口头上都说我们可以起诉公安局,可他们就是不敢接手,为此,特恳求您们作为法制方面的专家,盼望您们能给予我们帮助或指导,为我们以后如何继续维权指明方向。谢谢您们!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9432AB……(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4-10-13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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