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家当时第一个盖房子起了总长11米现在在我旁边人家要起12米长遮我家阳光我有权利让他不起吗
您好!
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因此,对方建房遮挡你家采光,您有权向对方要求赔偿。
建房一般有宅基地面积的标准,且要经过许可,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查询有未办证,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