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跟我丈夫协议离婚,我们共同有1处房产,他要房子给我补偿
您好!如还款能力出现问题,还是有麻烦的。
支持,但婚内贷款,银行仍有权要求你偿还,你偿还后只能按离婚协议向他追偿
你好,是在离婚前贷款是吧,这样是夫妻共同债务,你们对债务的承担对银行来说是一个负债的整体,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你们在离婚时约定由男方承担,但不能对抗银行,你可以在还款后再依据协议向男方追偿。
他忽悠你呢吧?这种低劣的谎言你信吗?
解释一下:1、想补偿你,可以把房子直接给你就可以了,费那么大周章做什么?
2、如果贷款是在离婚前办理,你也是还款义务人,如果他将来还不上,银行必然找你还,这样你不但得不到钱,还得替他还。他打得好算盘啊。
3、如果他有正式工作,有稳定收入,完全可以给你打欠条或者在诉讼离婚时达成协议给付你多少钱。如他没钱给,你也可以去扣他工资。给一个效力不确定的承诺,骗谁呢?
4、他真想给你钱,怎么都能给,先跟亲戚父母朋友借了,再还呗。
总结:可信度太低,坑你可能性太大。当然如果你愿意相信他,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