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父亲作为担保人,如果在担保期间是要承担担保责任的;个人借贷贷款人的老婆如果能证明这10000元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债权),那她是有权以自己名义起诉的,不然的话她就是以丈夫名义起诉。
追问:那他们是夫妻,不就自然证明那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么?那借钱的人抵押的车该怎么算呢?如果他老婆起诉我父亲的话,法院会不会让我父亲还那10000元钱呢?
回答:你父亲可以提出有抵押物,以抵押物先清偿,不足部分,你父亲得清偿,但你父亲作为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追问:那个车现在已经让放高利贷的人不知道弄哪去了,字据上也没写有车抵押这一回事,放高利贷人的老婆也不承认有车抵押,这样也可以提出以抵押物清偿么?还有债务人现在找不到了,怎么向债务人追偿呢?
回答:建议你委托律师给你调查取证,代理你处理
追问:他不承认有车抵押的事,但是有很多人都知道有这回事,这能当作证据么?
回答:可以作为证人作证。
追问:那有人证就能证明有车抵押这回事,就能提出有抵押物,以抵押物先清偿是吧?,还用别的证据么?
回答:建议收集其他证据加以印证。
追问:还有当时字据上的担保期限是1个月,现在已过了2年了,我父亲还有担保责任么?
回答:建议带起材料,咨询律师,全面分析后才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