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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请问这样的情况离婚是否可以有赔偿?

请问这样的情况离婚是否可以有赔偿? 夫妻双方没有共同财产,房子是丈夫个人拥有,婚后也没有加女方姓名和需要女方供房子。有一个9个月大的女儿。如果我想要回女儿离婚,能够得到除了抚养费外的经济补偿吗?我们结婚一年不到,夫妻不和,想要离婚。我之前有过一次婚姻,结婚才一个月,他叫我跟他离婚,离婚后就让我给他先生孩子,那时候他也有妻子,他妻子癌症末期未能生育,叫我先怀孕,然后再跟他妻子离婚,上年10月,他妻子去世,12月我们领证,年底孩子诞生。婚后发现跟他非常不和,没有婚礼,没有礼金,没有戒指,没有婚纱照,我上班后基本上我自己养自己,孩子也是我养,他不给生活费,要我承担。我们没有共同财产,现在我想跟他离婚,想让他把房子写我女儿名字,给了房子可以不要抚养费,孩子跟我,他不愿意,说可以离婚,但要签协议,n年之后房子再给孩子,离婚后孩子以后可以给我,但现在必须他母亲带,他母亲决定什么什么还我他母亲说了算,如果肯签这份协议,就离婚,不行就法庭上见,想要什么跟律师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cki2……(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4-10-0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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