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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相关法律法规 有一老人有两子四女,早也成家,在2000年的时候四女在为老人祝寿的时候提出要求两兄弟赡养老人,大子不同意,还逃避。在经过大家的协商下,既然大子不同意,那要求二子一人承担赡养老人,二子同意赡养,并且达成一致协议,二子签字同意,要求大子签字的时候他拒绝签字。
    其赡养要求及条件如下:
    谷子600斤每年,肉60斤每年,煤1000斤每年,零用钱60元每年。田土给二子。
在这几年当中大子不但没有赡养老人还凌辱老人 骂等 实施冷暴力 二子见此便和大子产生纠纷。在产生了土地纠纷。
  请问大子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了吗?在签署协议时是拒绝签字吗?二子可以提起诉讼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关爱老人(贵州)
提问时间:2010-12-09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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