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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您1个法律信息! 现在社会的节奏运转非常快,大家寄个东西都喜欢用快递的方式
您好,咨询您1个法律信息! 现在社会的节奏运转非常快,大家寄个东西都喜欢用快递的方式 您好,咨询您1个法律信息!
现在社会的节奏运转非常快,大家寄个东西都喜欢用快递的方式。不过,这快递万1发生包裹损坏、丢失的情况,消费者又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索赔呢?
日前,苏州1家机电公司委托彪记快递公司,运送7千多元的5金件到常州。但过了1个多星期,东西还没运到目的地。经查询,原来货物半路丢失了。这下货主只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了,可没想到,7千多元的货物,对方却只肯赔偿1小部分。
目前大多数快递公司快递单上的合同都标明,遇到货物损坏丢失情况,如果没有保价,都是按照运费的35倍标准赔偿,而不是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这样1来,消费者往往就要承担大部分的损失了。315来临之际,苏州市消保委公布5大消费热点维权评论,认为按运费标准赔偿对消费者不公平,他们提出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应该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但是,根据目前的《邮政法》和《国内特快专递邮件处理规则》,货物损坏赔偿都是按照运费的标准来计算,并不会考虑物品的实际价值。那么,快递赔偿,究竟依循什么样的标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短信用户(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4-10-06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