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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危机,房产疑问。

婚姻危机,房产疑问。 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
以上是婚姻法上搜索到的,情况比较特殊。上面写的是前提,婚后男方母亲脑部生病造成身体一半以上瘫痪,思维不正常。一直为男方父亲一人照顾。去年年底男方父亲罹患绝症,男方陪父亲外出就医的两个月时间里男方母亲住在儿子家里,由与儿子住在一起的女方父母帮忙照顾。2个月后男方父亲病逝,女方要求将该房产加女方名字,男方考虑母亲病情需要人照顾,并为了让家庭关系正常延续于是妥协房产加女方姓名。加名后女方父母不愿继续与女儿女婿住在一起,不再帮助照顾男方母亲。由此产生家庭矛盾。矛盾产生后女方及女方父母带男女方生育的女儿一起搬出家里在外居住。并要求将男方一套婚前房产加女方名,至此双方产生严重分歧,婚姻出现危机。请问如果离婚该房产如何界定?双方育有一个女孩。女方主张女儿的抚养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09398(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4-10-0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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