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奶奶有俩个儿子,一个女儿,自从奶奶生病后,妈妈伺候奶奶14年,另俩个子女只各把奶奶接去小住一段,请问
奶奶有俩个儿子,一个女儿,自从奶奶生病后,妈妈伺候奶奶14年,另俩个子女只各把奶奶接去小住一段,请问 一直都是妈妈一个人伺候奶奶,爸爸挣钱,妈妈寸步不离奶奶犹如坐牢在家,奶奶的小儿子在上海,14年来只有一次接过去住了一段时间,具体多久不记得了,奶奶还有一个女儿很少来看奶奶,接去也住不久,最久的就是一个月,姑姑身体不好,但是看都不来看,即使接走了奶奶也很快就送回来了,也没接过几次,妈妈哪里都去不了,出去一次就要求姑姑照顾,有时候她还不情愿不想帮妈妈照顾这几天说自己身体不好,奶奶的小儿子只有国庆节,劳动节,春节才回家,不会给家里妈妈照顾奶奶的钱,只有我们没有钱了找他要才会给,没有一个儿女出力,没有一个儿女出钱,都是我的妈妈在照顾,坐了14年的牢,爸爸挣钱我们一家吃饭,奶奶就是瘫痪了,身体健康,除了吃一点饭花不了什么钱,可是奶奶不能自理,伺候吃饭,清洗身体床铺衣物,有时候尿床或者拉肚子床弄脏了等等,这些都是妈妈照顾伺候,赡养奶奶的义务成了儿媳妇的义务,爸爸当然也尽了义务,吃苦受累的都落在大儿子和儿媳妇头上了,另俩个子女该怎么让他们履行自己的赡养义务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芳雪(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10-06 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