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烟台,我想咨询一下,A女士,年龄60岁,丧偶,有一个女儿
你好,百分百没有。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若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配偶、父母和子女是其第一顺位继承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若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或者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因此作为A女士同父异母哥哥在A女士的女儿没有丧失或者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是不享有继承权的。
同父同母,还是异父同母,还是同父异母?
你好!
在A女士没有留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人:配偶、父母、子女),由其女儿继承,A女儿放弃继承的话,A女士的同父同母的哥哥才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