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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五保户全户死亡后、村法人将此地指给照顾五保户的侄子、村集体没有收账合理吗?

五保户全户死亡后、村法人将此地指给照顾五保户的侄子、村集体没有收账合理吗? 我村有个五保户没有集体供养,是散养的,村委会主任将分给他的口粮田指给了他的侄子、说是照顾费用,村上没有入档、也没有村民代表同意、也没有村委会公章、此合同生效吗?  

后又经过现任村委会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收回重新发包,那个合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关金祥(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14-09-27 23: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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