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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民事答辩状中可以附带提出新的请求吗

民事答辩状中可以附带提出新的请求吗 你好!我与公司劳动争议仲裁书已经出了,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按我提出的要求支付我工资。现在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推翻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我已经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正在准备提交答辩状。1.由于在劳动仲裁时我提出的工资要求过低,请问在答辩状中可以重新提出合理的工资要求吗?2.由于在劳动仲裁庭审时口误,说错了辞职原因,请问现在可以在答辩状中重新维持劳动仲裁申请书中写明的辞职理由吗?3.劳动仲裁申请书中的要求公司为我补交社会保险费的请求,被劳动仲裁委员会以这个不在劳动仲裁范围内为由驳回,现在可以在答辩状中向法院重新提出这个诉求吗?4.答辩状可以到开庭时提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xcvbn……(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9-27 17:1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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