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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内部员工盗用我的身份证办理贷款造成我有不良记录,应负什么责任?

信用社内部员工盗用我的身份证办理贷款造成我有不良记录,应负什么责任? 河南省息县一农村信用社内部员工2008年利用我的身份证贷款3万元,直到2013年才还清(应该2011还清),今年3月份我买房到银行贷款,才知道我有良记录上了银行失信人员黑名单,无法贷款,造成我直接损失2万多元,后来我才知道是信用社内部我一个认识的员工办的这事,我不知道没有我的签字和身份证原件,他们是怎么贷的款,这位内部员工应承接什么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SQ721……(河南-信阳)
提问时间:2014-09-27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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