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每月银行汇款凭证最为已还款证据
每月银行汇款凭证最为已还款证据 我于2011年11月向蔡某借款五万元,并出具借据,(实际借到现金47500元)借据上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与利息,但我于2011年12月起就每月25号之后付与蔡某2500元,(每次都是通过网银转账)。现蔡某将我诉至法院要求我偿还向其的借款,并将我妻子列为共同被告,(此笔借款妻子至今尚未知情)。现在,想请教您,一:我每月对其的转账(我与蔡某除此借款外无任何经济往来)是否能作为还款的凭证:二:如何避免妻子成为共同被告人。期待您的解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aa489(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4-09-26 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