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我们这样也算是聚众斗殴吗?
我们这样也算是聚众斗殴吗? 2010年12月5号,我的父亲因为口角被别人打破了头部。事情的起因是因为大家一伙人都在某个地点骑车拉客,在等客的时候,有一个人就不按照顺序排队,然后我的父亲就说了他几句。当时没起什么冲突,可是那个人就怀恨在心。发生口角是早上11点左右,到中午12点的时候,他知道我的父亲一定会从某个路口经过,然后他和他的兄弟就在那个路口等我父亲。档我父亲骑车经过时,他就冲去拉住我父亲的车,不让我父亲走。随即他们的人就向我父亲的脸部打了两拳,我父亲出于自卫,也是第一反应也还击了对方一拳。对方的人看见我父亲还击,就马上拿出一个大约31厘米长的铁锤向我父亲的头部打去。我父亲当时就晕倒了,那血一直留。当时恰好有几个老乡经过就马上出来劝架,其中一人就将我父亲送去医院,剩下的老乡都留在现场,当时也有保安在场劝架。我们的人随即也报了警,警方到场后就扣留了我父亲的车,还有我们3个老乡,对方也有3个人被拘留了。可是我们的老乡当时没出手打过对方,是对方的人有蓄谋的想要报复我的父亲。我的父亲被送院后缝了15针,医生说幸好,就差那么一点就击中害处了。现在诊断就是头部血肿,和脸部肿痛,请问我父亲这样构成了轻伤吗?12月6号,派出所的人说要将我的父亲带去录口供,口供从中午一直录到晚上的9点左右。派出所最后的决定是要将我的父亲和那3个老乡送去拘留所,对方的人也被送去。当时派出所的警察叫我的母亲在拘留通知书上签名,但是我看到拘留通知书上是写我的父亲因为“聚众斗殴罪”被拘留。我们就觉得冤枉,因为我们的人都没动手打他,我父亲那一拳是出于自卫才打的。为什么说是因为“聚众斗殴罪”被拘留呢?而且要被拘留一个月。对方现在根本没有想要赔偿我们的意思,我父亲去医院也花了三千多块?难道这些医疗费用不是应该由对方承担吗?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 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这些等等的费用呢?现在警方将我们的人拘留了,也不肯给当时的监控录像给我们看,这样就可以澄清我们并没有打过他们,而且监控录像记录的一切都是事实。现在我们的家属都没有同意签那拘留通知书,但是派出所也将我们的人送去拘留所拘留了。我怎么觉得这个世界这么黑暗?难道只有权力就不将王法放在眼里了吗?难道权力就把国家的王法遮住了吗?难道权力就可以让那些做坏事的人无法无天了吗?那我们这些平民的合法权益去哪了?谁来保护我们?请问我们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讨回我们的公道?讨回我们应得的东西? 请各位好心的律师或是观众替我解答我心中的疑问?那么小妹必定感激不尽!在这里跪谢各个好心人,替我解忧的人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法何在(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12-07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