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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急急急?如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急急急?如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 结婚时举行了结婚典礼仪式,但未领证。因无法忍受家庭暴力,2011年离婚时同意男方不付孩子生活费,也没有得到任何财产和经济补偿。离婚后男方从未看过孩子也没给过一分生活费。直到今年我才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书。现在孩子七岁了我还可以要求男方付生活费吗?如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呢?请输入你的问题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法律需求您帮……(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9-25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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