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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修协议赔偿问题

有关进修协议赔偿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医院一名在编职员,医院选送去进修半年,回来后想辞职。进修协议上规定:进修结束甲方5年之内,若擅自调离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每少服务一年,向甲方等比例赔偿培训期间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差旅费、工资及工资附加等全部费用。我想问一下等比例是什么意思,如果院方要求赔偿这部分费用,具体怎么算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依米925(河南-濮阳)
提问时间:2014-09-2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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