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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公示说明的原则进行公示,违反什么原则?

不按公示说明的原则进行公示,违反什么原则? 我们单位进行人员经费渠道的公示把三种情况“我局根据1998年10月27日经市委编办确定的按当时在编人员经费渠道和98年10月27日以后至2003年10月16日进行16次52人内部调整并经市委编办批准调整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的,以最后调整的经费渠道作为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整理;1998年10月以后新进入我局的人员,均按市委编办批准的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当作两条原则“我局在98年按当时人员所在岗位进行定岗,并上报市委编办确定人员的经费渠道,98年后进入我局的人员,均按编办核定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公示。违反什么原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U778(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0-12-06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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