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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因工作需要将办公用品带回家里遇家中失火需要赔偿吗?

因工作需要将办公用品带回家里遇家中失火需要赔偿吗? 2012年7月中旬,我携带相机、录相机等设备及出差借的公款到各地调研,回到家时已是周五的晚十点,这些设备就放在家里,准备周一上班带回单位。周六中午,家中失火,烧毁了家中部分财物及相机、录相机、所剩公款及标据(钱有残骸)。请问,这些被烧毁的设备及现金需要我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乔丽春(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9-2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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